滕州市TZ2025-13号宗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信息公示

      滕州市TZ2025-13号宗地(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大同路东侧,东至新兴北路,北至规划陶山路,南至通盛路。调查地块占地面积144989㎡,合217.48亩。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17.14589°,北纬35.11624°。

      根据现场调查和人员访谈情况,调查地块原为北辛街道西七里沟村宅基地、农用地、科教文卫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等,历史上农用地部分主要种植玉米、小麦;随着周边土地及调查地块内村庄、道路的开发建设,部分农用地种植有绿化树木。

      截至现场踏勘期间(2025年12月),北辛街道西七里沟村宅基地暂未拆除,部分居民已搬迁,房屋无人居住;西北角占用滕州市北辛街道崇文小学一小部分用地;农用地部分已不再耕种,部分居民在其中种植有应季蔬菜。调查地块西北侧存在一处物流仓储车间,2024年9月搭建完成,未使用,目前处于荒废状态;中部南侧存在一处院落,为居民自家废品收购转运站,其主要用于收集、分类和转运废品,主要将分散在周边居民区的废品(废家电器、废塑料瓶、废纸箱等)集中起来,不涉及废旧油桶、废电池等危险废物的收集存储,废品等经分类后转运到处理厂进行进一步的处理和利用,其作为临时转运点,不涉及工业生产内容。

      根据《滕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中心城区土地使用规划图中显示的调查地块后期规划和甲方提供的资料,调查地块范围主要规划为居住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号)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及《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3号))第五十条“建设用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一)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二)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监测和现场检查中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

      调查地块用途变更为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

      受滕州市北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山东鲁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单位”)对滕州市TZ2025-13号宗地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本单位在接受委托后,对该场地进行了现场踏勘、收集了相关资料,并对资料进行了分析。综合相关资料,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要求编制完成了《滕州市TZ2025-13号宗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经过第一阶段调查,调查地块现状和历史上均未涉及工业生产活动,不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生产,调查地块内经踏勘不存在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痕迹,综合来看,调查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受污染的可能性较小,不存在特征污染物。调查地块周边一公里范围内现状和历史上不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生产,无从事过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的用地。综合来看,周围对调查地块内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可能性小。

      综上,调查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受污染的可能性较小,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第二阶段调查,本阶段工作可以结束,滕州市TZ2025-13号宗地可以按规划要求进行建设。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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