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2025年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进一步提升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我部以2011年发布的《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为基础,编制形成《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2025年版)》。现予印发,供各地方编制省级温室气体清单参考执行。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6年1月4日

  (此件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