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市安泰石墨矿加工厂石墨采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的相关规定,现进行莱阳市安泰石墨矿加工厂石墨采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公众意见表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莱阳市安泰石墨矿加工厂石墨采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详见本公示公告栏;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济南市高新区同科大厦10号楼三层,山东鲁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评函〔2012〕138号,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包括项目附近居民区、村庄、学校等敏感点公众以及其他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采取电话、电子邮件、网上留言等便于表达意见的形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联系,陈述对项目的意见、建议。

建设单位:莱阳市安泰石墨矿加工厂

联系人:陈总    电话:13853159806

邮  箱:1007167047@qq.com

环评单位:山东鲁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工    电话:0531-88289208

邮箱:njghsd@126.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布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莱阳市安泰石墨矿加工厂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