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莒南县洙边村东南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对山东省莒南县洙边村东南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基本情况和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山东省莒南县洙边村东南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

建设单位:莒南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矿区位于莒南县东南约13.5km处,属洙边镇辖区,张家连子坡村西南侧800米处。西距赣榆—莒南公路(S342)约1km,北距兖(州)-石(臼)铁路莒南站约13km。

建设规模及内容:开采深度由+95m至+10m,矿区范围约0.2973m2,矿区范围内全境界开采。矿山开采规模为120万m³/a,服务年限10年。矿山工业场地和破碎车间设置在矿区北侧254m处,处于矿山爆破安全距离外,占地面积约2.5万㎡,包含破碎厂房、筛分厂房、产品罐仓、机修车间、材料库、磅房、职工宿舍、办公室等。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薄夫庆     邮箱:879682663@qq.com

联系电话:18265103969

单位地址:山东省莒南县洙边镇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山东鲁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邮箱:hky8889@163.com

联系电话:18764078831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网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公众意见表见下方链接网址: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公众可填写公众意见表以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公众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公众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示发布单位:莒南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