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第一建筑垃圾消纳场项目一次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施行)、《关于推进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指导意见》(环办[2014]48号)、《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监管办法》(鲁环发[2018]190号)规定的要求,《淄川区第一建筑垃圾消纳场项目》已委托山东鲁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进行第一次环境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淄川区第一建筑垃圾消纳场项目

建设单位:淄博市淄川区市政环卫服务中心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位置: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白沙村

建设内容:建筑垃圾填埋场占地面积26680平方米,库容量60万立方米,其中建设车辆清洗区100平方米,办公室50平方米,购置清洗设备2套,推土机等设备车辆3辆。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淄博市淄川区市政环卫服务中心

地址:淄博市淄川区

邮编:255100

联系人:王科长

联系电话:13256105592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山东鲁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我公司欢迎您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向我公司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您可通过链接直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在公众意见表中填写您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您也可通过本公示第三条内容中的联系方式,通过信函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我公司将会在评价过程中充分重视公众的意见,为项目科学评价提供公众依据。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